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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简介


19859月,学校成立审计科,19982月,学校审计科升格为审计处,20012月,学校审计处与校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简称“纪监审”),20117月,学校单设审计处。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财务审计、经济活动风险防控与审计监督、基本建设审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现有审计干部4人。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行使如下职责:

1.财务审计。对学校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事项进行审计。

2.经济活动风险防控与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学校的内部控制、重大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3.基本建设审计。对学校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预结算审计及过程审计。

4.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学校组织部的委托,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5.监督检查学校内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其他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及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根据审计相关法规,全面主持审计处工作。

2.负责党建工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师德师风与党风廉政工作。

3.负责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向分管校领导提请会议召集,提出工作建议,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项计划执行。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执行。

6.负责起草审计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审核并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其他各类审计文稿,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7.负责学校委托审计(咨询)机构的使用和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委托审计(咨询)机构在执行委托审计过程中相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8.主持召开处务会,布置、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全处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3.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物资采购等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4.负责审计项目的具体组织,指导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小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进行复核。

5.协助做好审计协调工作,负责与校内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业务沟通、问题反馈及督促整改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物资采购等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2.负责拟定处内工作计划、审计通知、会议纪要、合同、工作总结及报告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具体事宜。

3.负责各类文件、资料及工作部署等的收发、登记、传阅、传递和催办,做好处内各类审计文书、资料、档案的建档、立卷和归档工作。

4.负责处内各类会议记录(纪要)的记录、整理、保存,根据上级要求,填制各类报表、材料,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负责部门网站更新及维护工作。

5.负责处内各类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做好印章管理工作,办理处内年度预算经费的财务报销手续。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工程审计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竣工的新建、扩建、改造及维修工程等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2.负责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咨询)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好审计过程中现场踏勘、结算协调、报告复核等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咨询)机构竣工结算审计相关资料交接、费用的计算复核及财务报销等工作,参与委托审计(咨询)机构使用、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工程审计项目及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移交及安全保密工作,同时按要求收集整理项目电子档案。

5.协助开展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物资采购等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