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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纪律公示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8:55  作者: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和《湖北工程学院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实施办法》(湖工审字[2016]2号)文件精神,现派出审计组从201941日起,对湖北工程学院部分中层单位进行审计,其中职能部门(7个):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纪委监察处统战部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学院4个)文学院音乐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建筑学院;科研机构(3个):中华孝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特色果蔬质量安全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现将审计纪律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人员名单
    组 长:蔡广洲             员:吴鹏明    

    二、审计纪律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期间,实行审计经费完全自理,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三、监督联系方式
      举 话:2345281

门:湖北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欢迎被审计单位及广大教职员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给予监督。

湖北工程学院审计处

二〇一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的审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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